各系(教学部)、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学校决定于4月5日放假1天,4 月29日-5月3日放假调休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星期三、农历清明节)、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停课。4月29-30日照常公休,5月2-3日放假调休。5月4日(星期四)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原安排在5月2日(星期二)的课程调整到4月23日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调整到5月6日上,原4月23日、5月6日课程停上。
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三、放假前,学生服务中心及各系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外出注意安全防护。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杜绝安全隐患。
四、图书馆在放假期间安排好开馆服务。放假期间班车运行路线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