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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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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团工委、各学生组织、全院学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和引领全院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按照团中央安排,2021年组织开展全院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

二、参加对象

全院师生

、活动内容

2021 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 5 方面,组织学生团队深入田间地头、社区街道、厂矿车间、部队军营,尤其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地区的乡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团中央和团省委继续联合有关方面开展专项活动。全国层面主要包括:面向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依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等实践活动;面向有关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等,结合青年学生专业特长,开展普通话推广、爱心医疗、教育关爱等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当地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教育等实践活动。全省层面主要包括党史学习教育、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志愿服务、青少年法治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农村地区教育发展、乡村文化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实践活动等7 方面。

具体项目类型及要求请参考《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选题内容》(附件1)。

四、经费支持

实践经费采用学院、学生两方共担,院团委为重点团队提供800至1000元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筹。项目获准立项后,实践团队先行垫付,按照要求开展实践活动,开展实践活动之前经行评审答辩选取重点团队(重点团队占比所有实践团队的20%),提供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票据进行报销,经费实行限额实报实销。

五、组织方式

采取队长(第一负责人)负责制,由拟担任队长的同学负责组建队伍,联系指导教师,撰写立项申请材料;队长所在系团工委负责指导,团队获得荣誉可计入该系年终考核计分体系。

六、立项要求

团队名称统一命名规则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赴**(省份+市/县)地**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其中若团队有主题(能基本反映团队实践内容即可),用双引号标出,引号内容为对仗性文字用“·”间隔,为连续性文字用“,”间隔,例如: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赴陕西安康“筑梦帮扶,关爱留守儿童”暑期社会实践团(连续性文字)、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赴陕西华阴“知行合一·筑梦青春”暑期社会实践队(对仗性文字)。

1.指导老师:指导老师1名,具有指导该项目的专业知识结构或者工作经历,能指导或者参与团队实践过程;若有科研项目,可亲自带队。

2.实践队员:每支实践队需队长(第一负责人)、宣传委员、安全委员各1名,团队成员8至12名应结构科学(充分考虑性别、专业、生源地等),必要时可增加队员;倡导从事实践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或有参与过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积极参加、联合组队。参与同学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专业技能以及实践情况,集中组织一批有规模的实践服务团队,须将学生的专业实践和基层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的选择立项。

3.实践时长:各个实践团队,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10天(调研团与实践团实践时长不低于20小时)的实践活动。期间,学院团委将督导检查各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实践团队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活动信息,确保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4.组织宣传能力:团队队长、宣传委员担任起团队的组织活动与宣传活动成果的责任,其他队员积极配合。

立项完成后,各个实践团队根据要求填写《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表交学院团委初审。各队第一负责人需要合理安排团队提交申报表的时间,同时,按推荐项目填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汇总表》(附件6)、《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附件5)上报至学院团委。

、活动流程

(一)校级重点团队选拔工作(6月29日——6月30日)

学院针对各申报团队情况统一答辩选拔出校级重点团队,学院针对社会实践完成状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实践培训、出征仪式阶段(7月初)

1. 学院团委将对社会实践团队的领队进行专题培训(主要包括社会学调研方法、人际沟通技巧、照片视频拍摄制作以及线上技术支持等);

2. 学院拟召开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出征仪式,期间发放实践旗帜等。

(三)实践开展阶段(7月——8月)

各实践团队在规定时间之内根据实践计划如实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整理报送与安全情况报备等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结及表彰阶段(9月)

1. 各实践团队抓紧完成总结材料。

2. 各立项团队要认真撰写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和实践报告(科研论文),准备项目答辩和评审材料,院团委安排评审小组对特别支持团队进行结题评审,对达到考核要求的重点团队进行经费支持;

3. 学院举行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实践经验、展览实践成果、编撰实践成果集、表彰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有关事宜与要求

1.突出实践育人实效。各系要高度重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作用。各实践队时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充分考虑团队成员之间专业上的互补性,发挥不同专业优势,明确实践调研领域、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案。团队成员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切忌“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实践调研结束后及时整理总结,形成规范性实践调研报告等成果。

2.做好网络报备和通报表扬。各系组织实践团队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未报备的团队将无法在中国青年网上发布活动资讯,不能申报全国级重点团队或参与专项计划的奖项遴选)。

3. 做好品牌推广和媒体传播。各实践团队要在活动中广泛使用“三下乡”标识(可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下载),切实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4.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各系可参照团中央学校部编写的《青春实践路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指南》,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学院团委茹老师、黎老师

联系电话:029-86652274

团委科技实践部杨春宇同学:18700265147

2.电子邮箱:twkjsj@163.com

:附件

附件一: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选题内容

附件二: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联系专用证明

附件三: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实际成行人员名单

附件四: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安全联络员名单

附件五: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

附件六: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汇总表

附件七: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责任书

附件八: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接收专用证明

附件九: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媒体宣传媒体报道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