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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推荐《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中央人才工作会重要讲话精神,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和潜力项目群建设,积极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团省委、省青联决定联合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学院团委将公开遴选推荐。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共设“三秦青年科技创新之星”10名、“三秦青年科技创业之星”10名、“三秦青年科技服务之星”10名、“三秦青年科技未来之星”10名、“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10个。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税务局、省总工会、省科协、西咸新区管委会、省青联 承办单位:省高促会、省青科协、秦创原创促中心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科协秘书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协调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学风正派。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将所从事的工作与陕西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社会发展事业进行融合,并作出突出贡献。

3.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先进团队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35周岁(1986年9月1日出生)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且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不多于10人。

(二)业务条件

1.三秦青年科技创新之星

(1)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或管理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2.三秦青年科技创业之星

(1)所创办的企业经营管理正常,在区域或行业经济实力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具有行业带头示范先进作用,且申报个人的股份占比大于40%。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自主创业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所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市场发展前景, 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3.三秦青年科技服务之星

(1)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社 会组织中从事科技人才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青年人才。

(2)在科技人才服务模式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作出重要创新性成就和突出贡献,并具有可复制推广的成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3)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突出人才,有成为该领域管理服务带头人或杰出技术经理人的发展潜力。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4.三秦青年科技未来之星

(1)以推荐博士学位论文的形式进行推选,参评的论文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从事科学技术领域研究的学位论文。

(2)参加推选的博士学位论文须经具有相关专业的高校学院(系)或研究机构推荐,原则上每家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5篇。

(3)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满足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有重要的理论或潜在应用价值。

(4)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明显创新,研究成果获得同行专家的积极评价,或者研究成果在国家、区域或行业中进行一定的应用,获得用户的良好实用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或效益。

(5)论文材料详实可靠,文字表达准确,研究成果归属明确。

(6)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5.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

(1)团队的名称需有正式或公开的认定(形式不限)。

(2)团队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培养创新人才、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3)在科学研究、工程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高水 平的科研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5日)全省于2021年11月统一启动寻找推荐宣传工作。各有关单位广泛发动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与推选,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各市团委、教育局、科技局、卫健委、税务局、工会、科协、青联,省直各团工委以及各高等院校团委具有组织推荐资格;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凡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3人联名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或团队1支(推荐的人选或团队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格复核阶段(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推选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提名人选和提名团队。

(三)初评阶段(2021年12月9日-12月17日)推选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评委,组成初评委员会,对提名人选和团队进行投票。最终由推选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考虑专家推荐结果以及事迹和行业界别等因素,并与提名单位进行核实后,确定拟入围候选个人和团队。

(四)会评答辩阶段(2021年12月18日-12月23日) 根据初评结果,组织符合资格的拟入围候选个人和团队开展会议评审答辩或路演(详细要求会提前发送至相关个人和团队)。

(五)公示阶段(2021年12月24日-12月28日)通过主办方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示拟入围候选个人和团队,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有异议且经过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候选资格。

(六)确定获评个人和团队阶段(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召开有关会议,从候选个人中确定第三届“三秦青年科技创新之星”、“三秦青年科技创业之星”、“三秦青年科技服务之星”、“三秦青年科技未来之星”、“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

(七)集中分享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月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举行青春故事分享会,充分发挥身边榜样对青年人的激励导向作用,并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对获评个人和团队进行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请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团委会议室(中快三楼南303)。申报材料包括:《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 星”申报表》纸质版(装订成册,含500字的个人/团队事迹简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印刷论文)1份,电子版(PDF格式,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twkjsj@163.com。申报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专家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业绩证明附件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

(1)个人或团队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相关官方宣传、文件等证明材料;

(8)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从事涉密工作的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团委黎老师:86652274

团委科技实践部杨春宇同学:17791216095

2.团委科技实践部邮箱:twkjsj@163.com


附件: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申报表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