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学部)、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扎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抓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133号)、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寒假和“双节”期间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80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按照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的原则,持续强化疫情防控体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师生员工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学院报告,根据疾控部门要求,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等措施。一旦所在区域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等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放假前要针对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教育,坚持“多病共防、人物共防”,引导师生掌握传染病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假期期间,学校值班食堂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主动防范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措施。
三、各单位要加强聚集性活动规范化管理,全体师生员工不举办和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能采取线上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举办或参加的会议和活动,需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并向党政服务中心报备,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全院师生非必要不外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假期内,师生应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倡导非必要不离陕,做到非必要不出境,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请假报备、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各系(部、中心)副主任以上干部如果要外出离开陕西省境,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党政服务中心报备;其他教职工如果要外出离开陕西省境,向各单位请假报备。同时,外出离开陕西省境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返校前两周时间段内不在陕西居住、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含乙方工作人员),需提供返校前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对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的学生和教职员工,严格按规定落实14天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前,不得进入校园、生活场所。
五、全体学生离校前在钉钉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假期去向、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学生回家及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学生中心确保学生离校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寒假春节期间,离校学生要根据相关规定对自己的去向进行及时报告,每天通过网格化防控体系及时报告个人轨迹及健康信息。寒假期间确有需要跨地区流动的要提前在钉钉系统进行报备,原则上不出省、不出境、不要去中高风险区。全体学生在正式开学前非必要不得提前返校。寒假期间全体学生要合理安排好个人学习、生活等事项,保持规律作息。
六、非必要不留校。寒假春节期间,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封闭管理,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相关规定,学生中心要认真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妥善安排留校学生假期生活。
七、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分类细致落实离校和留校两类师生疫情防控,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全体师生员工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八、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西安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有关规定,确保春节期间校园、家庭和自身安全。
九、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开学措施,教职工提前返岗,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校园卫生环境大扫除等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安全返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增强责任紧迫感,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准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1年1月10日